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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近的統合分析,當C型肝炎和慢性肝病患者發生復發或對最初的治療無反應時,使用干擾素單獨治療不是個好主意。事實上,使用這種方法反而會增加死亡和副作用風險。
  
  這篇回顧發表於1月的考科藍系統性文獻回顧資料庫,是由加州大學David Geffen醫學院消化疾病與胃腸科醫學教授Ronald Koretz醫師等人進行。
  
  作者們寫道,慢性C型肝炎的治療結果一般是以持續病毒反應為代表(也就是說,治療6個月後,血液中測不出病毒RNA。),不過,這個檢測指標(以及之前採用的生化和組織學指標)尚未被驗證過。
  
  作者們表示,缺乏驗證並不令人驚訝,因為很少進行評估臨床結果(死亡或出現肝硬化)的隨機臨床試驗,病患通常要在感染數年後才會死亡或發生肝硬化。
  
  作者們指出,進行初步治療但未產生持續病毒反應的病患,變成再度治療的可能對象,但是,對於某些無法耐受ribavirin或蛋白酶抑制劑標準治療的病患,醫師們通常考量使用干擾素再度治療,這是合理的選項。
  
  為了更加釐清干擾素治療的實際臨床效果,研究者回顧了7篇比較安慰劑或未治療與干擾素單一治療之臨床試驗資料。
  
  其中兩篇試驗(「Hepatitis C Antiviral Long-term Treatment against Cirrhosis [HALT-C]」和「Evaluation of Peglntron in Control of Hepatitis C Cirrhosis [EPIC-3]」)被認為是低偏見風險;這兩篇試驗共包括1,676名病患,兩篇都是評估嚴重纖維化病患進行長期低劑量pegylated干擾素治療的臨床結果。
  
  其他5篇試驗共包括了300名病患,被認為高偏見風險。
  
  Koretz醫師等人報告指出,當他們納入發表的所有結果時,發現各種原因死亡率沒有顯著差異(78/843 [9.3%] vs 62/867 [7.2%];風險比[RR]),1.30;95%信心區間[CI],0.95 - 1.79;3篇試驗)。他們也未發現肝臟相關死亡率有顯著差異(41/532 [7.7%] vs 40/552 [7.2%];RR,1.07;95% CI,0.70 - 1.63;2 篇試驗)。
  
  當研究者僅納入低偏見風險的2篇試驗時,他們指出,接受干擾素的病患,其所有原因死亡率顯著較高(78/828 [9.4%] vs 57/848 [6.7%];RR,1.41;95% CI,1.02 - 1.96)。
  
  不過,他們指出,接受干擾素的病患較少食道靜脈曲張破裂出血(4/843 [0.5%] vs 18/867 [2.1%];RR,0.24;95% CI,0.09 - 0.67;3篇試驗),但是,研究者認為,干擾素的高貴成本無法證明它適用於此適應症。
  
  使用干擾素的病患比較不會發生腹水、肝性腦病變或肝細胞癌或需要肝臟移植。 
  
  作者們寫道,只有1篇試驗包括了生活品質資料,該試驗中,接受干擾素的病患疼痛分數顯著惡化;接受干擾素的病患也比較可能發生副作用,大多是血液系統併發症、感染、類流感症狀和皮疹。 
  
  不過,干擾素治療確實和病毒顯著反應較佳有關(20/557 [3.6%] vs 1/579 [0.2%];RR,15.38;95% CI,2.93 - 80.71;4篇試驗)。此外,衡量發炎程度以及纖維化程度的METAVIR活性分數也改善(36/55 [65%] vs 20/46 [43.5%];RR, 1.49;95% CI,1.02 - 2.18;2篇試驗),研究者表示,纖維化的組織學評估沒有顯著差異。
  
  作者們強調,他們回顧的臨床資料僅限於使用pegylated干擾素再度治療之嚴重纖維化病患的組織學證據。
  
  作者們指出,這種情況下,使用干擾素再度治療並不會提供顯著的臨床效益,而且,當只有考量低偏見風險的試驗時,再度治療數年甚至會增加所有原因死亡率,這類治療也會產生副作用。
  
  總結來說,兩種最常用的指標:持續病毒反應和發炎標記,都未經驗證,即使這些指標有所改善,但是臨床結果並未改善(或甚至更糟)。持續病毒反應率低的這群病患,無法驗證持續病毒反應,對於接受治療的其他組慢性C型肝炎病患,應驗證使用持續病毒反應的假設效度。
  
  資料來源:http://www.24drs.com/professional/list/content.asp?x_idno=6982&x_classno=0&x_chkdelpoin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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