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食品面面觀(二)
---做好源頭管理 更勝賣場抽驗
 
關於「黑心食品」的檢測,政府有一套管理機制運作,包括賣場產品的標示抽查、抽驗以及生產源頭的管理賣場產品的標示抽查及抽驗屬於產品上市後的管理,但可能化驗結果合格,仍不知道生產時的衛生條件;也可能等到不合格的檢驗報告出來時,產品早銷售出去。如果缺乏源頭管理,同一製造商今天檢驗合格的產品,明天不一定合格,因為今天和明天,是分兩批次做的。政府不可能每天把市面上所有食品拿來檢驗,這也是先進國家及國際組織一再強調不應採行的作法。
 
生產遵守良好衛生規範
針對食品的管理,應比照「藥品」的管理方法,採從生產源頭來管理。藥品的生產依藥事法必須遵守GMP(為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縮寫,中文意為「良好作業規範」,或是「優良製造標準」),特別注重製造過程之管控與要求。在食品業,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類似的規定稱為:良好衛生規範GHP (即英文Good Hygienic Practice的縮寫),針對所有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的場所,像是工廠、加工業者、大賣場、餐廳等,都要執行符合衛生要求的自主性管理制度。藥廠從生產源頭開始,就要求所有進入工廠的原料加以記錄,加工過程需經相關管理機構認可並詳加紀錄,而且政府會不定期派員查廠,嚴重違反GMP的藥廠,甚至會遭停業處分。食品也要像藥品一樣推行GMP或GHP,從源頭做好管理,就不必在市面上不斷地做抽驗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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