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護理人員勞動條件有多嚴苛?數字會說話,據調查顯示,國內新進護理人員一年的離職率超過半數。今天是護士節,勞工及護理團體聯合召開記者會批評,工時過長、加上醫院一年一聘、高額違約金的剝削,台灣護理人員已淪為臨時工性質,要求政府立即改善勞動條件、落實勞動檢查。

台灣護理人員權益促進會、台灣勞工陣線和民進黨籍立委黃淑英(不分區)上午聯合召開記者會,要求醫政及勞政機關應提出具體改善方案。

台北市護理師公會2004年調查,新進護理人員三個月內的離職率為百分之三十二,一年的離職率高達百分之五十八,嚴重衝擊護理照護品質。

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護理人員的工時長、風險高,卻未獲得同等的保障,尤其在醫院不當追求降低成本的情況下,淪為工作權完全沒有保障、一年一聘的契約工,被迫賠償高額違約金的案例更時有所聞。

孫友聯質疑,勞基法明定只有短期性、季節性、臨時及特定性四種情況適用約聘雇,難道護理人員是臨時工?還是打雜工?

護權會理事長盧孳艷說,台灣護理人員一天工作至少八小時,一個人要照顧十五個以上病人,又得兼做行政工作,但到頭來,卻淪為約聘僱人員,成為醫院即用即丟的契約工,在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的不合理壓迫下,護理人員徹底被犧牲。

如果不幸在照顧病人時,染上肺結核,盧孳艷指出,護理人員甚至無法被認定為職業傷害,獲得應有的賠償及休息,對護理人員太不公平,醫院及社會不能一味要求護理人員發揮南丁格爾的犧牲精神,卻連最基本的勞動保障都不給。

護權會要求,勞委會、衛生署應立即針對醫療院所進行勞動條件的大檢查,檢討定期契約、高額違約金,並調查有無落實「兩性工作平等法」,包括產假、哺乳時間等各項母性保障的規定,具體保障多以女性為主的基層護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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