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提倡兒童安全用藥,兒科醫學會秘書長林應然表示,服用兒童藥劑與安全用藥不能直接畫等號;衛生署藥政處長廖繼洲說,依現行法令,政府也只能道德勸說,不能「強迫」醫療院所一定要採用兒童藥劑。

依藥理作用,藥就是藥,不分所謂「大人藥」或「小孩藥」。林應然說,所謂兒童藥劑最大特色,說穿了其實是口味,無論做成糖漿、咀嚼錠或散劑,都少不了香甜味道,以提高孩童服藥順從性,讓小朋友不排斥吃藥。

他承認,兒童藥劑也有優點,例如,標示明確,不會因分裝時不小心,造成兒童服藥量太多或太少等問題;但也不代表就能和安全用藥畫等號。醫師應謹慎用藥,在藥包註明成分、適應症等資訊,分裝藥粉不一定都不好。

他說,與其堅持醫療院所使用兒童藥劑,更建議家長要求醫師優先選用單方用藥(只有一種成分),以免複方用藥成分重複,導致部分兒童不慎吃下過量同一成分用藥,衍生不必要的副作用。

林應然透露,兒童藥劑成本較高,但因健保有給付,剛開始多數醫療院所或開業醫師也願意開。但後來給付常被健保局刪除,導致醫師賠本,才逐漸不開兒童藥劑。

廖繼洲表示,面對兒童病患,倘若醫療院所開給兒童的藥是現成藥品磨粉分裝,除非患者吃出問題,現階段衛生署沒有管理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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