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家最近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提出建議,「禁止6歲以下兒童使用非處方綜合咳嗽感冒藥」。目前,美國市面上大約有800種的非處方綜合咳嗽感冒藥品,標示可緩解小孩感冒症狀。依據美國專家研究報告顯示,在2004-2005年間,約有超過1500名2歲以下的兒童,因為未經處方使用普通感冒藥品而引發嚴重健康問題。基於並無證據顯示這些感冒藥對兒童具有療效,又可能引起不良的反應,美國FDA將全面檢視其安全性及療效。
衛生署核准的非處方感冒藥均需於藥局販賣,且需經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使用,而美國的非處方藥則於百貨超商即可自行購買使用,相較之下,台灣的管控措施比美國嚴謹,有醫藥專業人員提供之用藥安全保障。依據衛生署公告「指示藥品審查基準綜合感冒劑」之規定,3歲以下嬰幼兒應經醫師診治後開立處方,遵循處方小心使用,不宜自行使用。台灣目前尚無6歲以下兒童,疑似使用綜合感冒藥,而導致危及生命之嚴重藥物不良反應通報案例。為加強兒童用藥之安全監視,衛生署將隨時留意美國FDA所採取的相關決定措施,屆時將評估是否跟進。在此之前,衛生署呼籲家長,家中3歲以下嬰幼兒感冒時,如有服藥之需,應請醫師診治,不宜購買非處方藥品自行使用,以避免發生藥物不良反應。

衛生署對藥物安全已建立主動監控機制,除設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的相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同時也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有疑似因為使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網站,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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