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產次數記錄法
G(gravida)為妊娠次數,不論懷孕時間長短,包括本次懷孕,皆為孕次;
P(para)為產次,指懷孕20週以上不論活產或死產的生產次數。
A(abortion)表示20周以前的流產
註:懷孕20週之前胎兒死亡為流產;懷孕20週之後卻小於38週之生產為早產。
產科史的記載若按T-P-A-L的算法:
T為足月生產次數(Term),
P為早產次數(Preterm),
A為流產次數(Abortion),
L為現存活產數(Live)。
所以
1.若一位婦女35歲,曾流產一次,有一個5歲大的女兒(懷孕36週出生),一個剛滿2歲的兒子(懷孕38週出生),現因再次懷孕而到產科門診檢查,目前懷孕26週。
生產史為G4P2A1
2. 若一位婦女35歲,第一次懷孕19週時,因故中止妊娠,其後有一次懷孕在34週時產下一女嬰,但產下三天即夭折,兩年後又產下一足月男嬰,此外並有一次8週胚胎萎縮而行人工流產的記錄,現家中有一個三歲男孩
生產史為G4P2或T1P1A2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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