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道路修補頻繁,路面坑坑洞洞,變成「騎士殺手」。六十一位立委昨天提案修改公路法,未來道路施工時,人孔蓋需低於路面十公分、回填後與路面高低差不得超過零點六公分,以確保用路人安全。

包含中華電信、台電、自來水公司等各管線施工單位,如果違反此一規定者,將依法處以三至十五萬元罰款,且三日內未改善者,還可連續罰款,該項提案已在立院交通委員會初審過關。

朝野立委昨天批評現有路面品質太差,危害民眾行的安全。立委王幸男說,降低人孔蓋、手孔蓋後,施工單位只要做好標記,即可在人孔蓋鋪柏油,維持道路平整。王昱婷則指,國內平均每個月就有一點八件騎士摔傷國賠案,足見坑洞問題的嚴重性。

交通部次長游芳來表示,此案要落實有困難,因為牽涉的單位很多,且回填不實的管理權又屬地方政府,許多單位意見還要統合。

不過立院交委會仍迅速審查通過修改公路法第七十二條,並決議逕付二讀,只有消防用的孔蓋排除在外,也一併要求地方的市區道路,採同一標準,預估短時間內就可以完成立法。

台北市工務局統計,北市單是去年就有七十五件因人孔蓋不平造成的車禍、民眾因此申請國賠案,去年已申請到的有十一件,其他縣市情況更糟糕。

有很多單位甚至是在未核備的情況下,偷偷挖路,更容易造成路面凹凸不平。台北市新工處長李四川表示,去年就抓到一百卅二件違法挖路的案件。

曾因此摔過車的黃先生指出,國賠事小,人命關天,路面坑洞不只騎士容易因此摔傷,有時汽車見到前有坑洞,臨時轉向閃躲,造成意外,而且汽車常走在坑坑洞洞的道路上,輪胎易磨損、零件也容易損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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