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門一開,菸臭撲面而來、會議室裡也是一片霧茫茫,衛生署與董氏基金會調查發現,辦公場所中,眾人聚集的會議室與電梯間菸害嚴重。癮君子認為這些場所是私人區域,盡情吞雲吐霧,不知已經觸法。

衛生署日前再度公告強調,供公眾及私人使用之 「會議廳(室)」及「電梯間」均屬菸害防制法所定「不得吸菸」之場所,並應設置明顯禁菸標示。若違反上述規定者,依規定「科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者,按日連續處罰。」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副局長趙坤郁指出,各地縣市衛生局前往辦公大樓稽查時,發現私人公司的會議室經常是菸霧繚繞;或是菸槍一離開辦公室,立刻抽起菸來,走近電梯車廂,完全不管同車廂的乘客。勸導時,卻屢遭「這是私人場所,你管不著」的理由反駁。

趙坤郁強調,不論是公眾或私人會議室、電梯間,都屬於室內禁菸場所,不得吸菸。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說,根據今年民眾檢舉的30多件申訴案中,以樓梯間吸菸情況最為嚴重,其次是主管辦公室與會議室。

林清麗說,申訴案中還有菸槍主管索性開放自己的辦公室,「分享」給其他的菸槍同事使用,而辦公室吸菸又確實無法可管,隔壁的小秘書、同事,只能委屈在旁吸二手菸。

趙坤郁強調,法律文字只能原則性訂定,唯有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不論是辦公室、樓梯間、電梯間、會議室全面室內禁菸,才能杜絕不堪其擾的適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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