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世代的生活步調快速,有越來越多的人因緊張忙碌的生活而睡眠失調,如果只是偶爾發生,只要壓力消失或對壓力產生適應,自然可以恢復正常睡眠。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每週至少有三夜以上難眠,且持續一個月以上,就可能需要醫師的協助,找出潛在原因加以治療。
失眠是一種症狀,並不是一種疾病,除了睡眠障礙外,憂鬱、焦慮的患者也有失眠症狀。失眠的類型可分為:
● 「入眠困難型」:就是超過30分鐘以上仍無法入睡者。
● 「時睡時醒型」:這類失眠的人雖然沒有飽受入睡困難的煎熬,但卻睡睡醒醒、夢很多,也就是說一 直處於淺睡狀態。
● 「清晨清醒型」:如果經常在一大早就醒過來,凌晨兩、三點就起床了,卻沒有辦法繼續安睡,一般較常發生於老年人。
並不是所有失眠症狀都必須依賴藥物才能治癒,別誤認睡不著吃顆安眠藥就好了,許多失眠者常自行服藥,這是錯誤且危險的行為。若分析其原因,想辦法導正不良的生活習慣,便可以安然入睡。如果仍然無效,就可適時尋求專業醫師診治,合理用藥來治療。目前最常用於治療失眠的藥物有苯二氮平類(benzodiazepines)及新一代非苯二氮平類(non-benzodiazepines)安眠藥或抗憂鬱、抗焦慮藥物等。依醫師診斷評估後,了解造成失眠的真正原因,才能選擇最適合的藥物。
長期服用鎮靜安眠藥者,往往會對藥品產生耐受性和依賴性,所謂的「藥物耐受性」,就是對因持續服藥而降低對藥物作用的感受性,或者需要服用更高劑量,才能達到最初服用時的效果。「藥物依賴性」則導因於生理功能的一種補償作用,必須繼續不斷使用該類藥物,才能避免產生戒斷症狀,長期服用該類藥物者,如果突然停止服用,可能會產生焦慮、暈眩、噁心、嘔吐、失眠等戒斷症狀,故服用該類藥品應嚴格遵守醫囑,切勿自行調整劑量或突然停止服用。

服用鎮靜安眠類藥物時,應避免與酒精及其他中樞神經抑制劑併用,以免加強藥物作用,至於在非睡眠時間也不宜使用,同時要算好用藥後清醒至工作時間的間隔,以免發生意外。若懷孕婦女有失眠困擾者,應請教專科醫師,不可隨意服用安眠類藥物,以免影響胎兒發育。鎮靜安眠類藥物都屬於醫師處方藥,民眾如有睡眠障礙,應先導正不良的生活習慣,並適時尋求專科醫師的意見,依照醫師指示服用藥品,切勿自行購藥服用,以免花錢又傷身。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快樂小藥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