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提案修法 !!令人不免想告訴連署的立委諸公或他們的黨主席 !!認真些~
這幾位立法委員若能把【藥事法】修改:凡一切藥物或醫療器材不能以任何字眼或圖案或任何方法行銷上合法非法媒體,才能確保台灣民眾不再是【洗腎王國】 的污名及拖垮台灣健保制度。
例: 18歲(已高三)上學途中手指擦傷買個 ok 棒堋或是紗布優碘 ,難不成得回去請老阿公老阿嬤才行購買 ? 令人不解 ?? 及保險套 ??
立委諸公應該朝教育民眾用藥安全更多預算支援,並賦與藥師有監督取締非法更多管道或權能去努力 。885185_559683327388814_298841996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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