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治療根本無效的主要是足癬(香港腳)與甲癬(灰指/趾甲),往往是濕疹或甲乾癬及甲床剝離誤診成黴菌感染,用藥根本錯誤造成。
2. 無法完全根除較主要的原因是外用藥穿透力不足-對病灶處厚角質(如厚皮型香港腳)及硬角質感染(如毛髮及指甲)藥效不夠;治療觀念不正確-不願易接受口服 藥治療,用複方外用藥,治療不夠(只治療到不癢就好的觀念),自己不當處理(局部刺激性處理),併發其他皮膚病,或職業工作環境無法改善(如魚肉販養殖業 者潮濕的指縫,及職業軍人汗臭脫皮的腳底)等。
3. 易復發者有的是正常菌叢不可能完全消除(如汗斑)或環境中傳染媒介多加上汗多的腳提供黴菌生長的環境,或病人本身有未診斷出的潛藏感染(如頭癬或甲癬)造 成身上腳上的復發性癬,或養小寵物(貓,狗,兔)造成親動物性皮癬菌傳染。至於黴菌本身有抗藥性如紅色毛癬菌抗灰黴素或需治療較久的犬小芽胞菌,及少見的 甲癬致病菌等的確也是對許多抗黴藥物都有抗藥性,但因少見問題不大。免疫力低下造成黴菌感染主要是伺機性感染或全身性感染,不在本次皮膚黴菌為主的範圍 內。
綜合言之,難治的表淺皮膚黴菌症主要是診斷不正確及用藥觀念不足所致,至於易復發的現象在真正治癒後,對傳染性皮屑的預防,如鞋襪換新,保持皮膚乾爽減少黴菌發芽滋生的環境應是可改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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