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有沒有遇過病患跟你抱怨過他的指紋不見了??

這件事情其實也上過新聞,如果你是在醫院比較久的藥師,可能也會知道發生什麼事情,是的,他的病名就叫做手足症候群,英文Hand-foot syndrome(超沒創意)。

不過也不是只有這樣而已,還有幾種情形會讓指紋消失:

  1. 剝落性角質溶解症,等一下解釋。
  2. 被火紋手的人。
  3. 自己切掉的。
  4. 過度使用類固醇藥膏


手足症候群:

學術上亦稱為肢端紅腫症(acral erythemapalmar plantar erythrodysesthesia),均強調是發生於手掌與腳掌的掌面皮膚上。

通常是發生在化療藥的副作用,目前知道的,有以下幾種藥物會引起這樣的症狀:

sorafenib與sunitinib,Xeloda(Capcitabine),5-FU(fluorouracil),Doxorubicin,cytarabinegemcitabinehydroxyureamethotreaxatepaclitaxeldocetaxeletoposide。

治療方式:

通常使用局部類固醇軟膏給予症狀治療,對5-FUcapecitabine引起者,可和尿素(urea)軟膏交替合併使用,少數研究指出口服維生素B6(pyridoxine)每天50-150mg可能有所幫助,僅在極少數嚴重情形下使用口服類固醇。

接著,我要要介紹剝落性角質溶解症:

「剝落性角質溶解」(keratolysis exfoliativa)

算是一種常見的皮膚病,但病名譯得很怪異,令人摸不著邊際,無法想像這是個甚麼樣的皮膚病。

其實「keratolysis」 的涵義為「皮膚的角質層與表皮分離」,應翻譯為「角質層分離」才對,以白話來說即是「脫皮」,現今病名譯為「角質溶解」錯了,中國大陸將此病譯為「剝脫性角質鬆解症」也不夠理想。另外「exfoliation」也有「脫皮」之意,所以從病名來分析,此病應是以脫皮為臨床特徵的皮膚病。

剝落性角質溶解的病因不明,發病時不痛不癢,最常長於手掌、手指頭,也見於腳掌、腳趾頭,有時出現在手背或是腳背。剝落性角質溶解的病灶初起時,為一個裡頭空空,只有空氣,沒有水的白色泡泡,泡泡破了以後形成一圈脫皮。

剝落性角質溶解在台灣一年四季都可看到,大人與小孩都會長這個病,約一個月左右自己痊癒,有的病人久久發病一次,有的病人則一年反覆發作好幾次。由於此病能自癒,醫師僅須症狀治療即可,當然安撫病人,免得病人擔憂不可或缺。

得到剝落性角質溶解症的患者,有一定的機會,會讓指頭的指紋剝離掉,可能不會很完全,但是會有部分的指紋消失或是產生變化。


接著,繼續解釋下一種狀況,就是自己切掉或是意外切掉指紋:

這種機會也不高,雖然有一些人曾經天真的這樣做過,不過你可能要先了解一下你的指紋有多深:

有看到了嗎?,要切掉指紋,至少要挖掉真皮層,否則就算你只有切掉表皮,會是會有指紋的溝痕殘留,鑑識科還是可以認出你的指紋的。

所以除非意外,不然應該不會有人想要對充滿著豐富感覺受體的手指做這種事情。


還有一種,就是被火燒掉的,由剛剛刀切的經驗可想而知,這種方式也是奇痛無比。

想要複習一下燙傷的,可以看一下這篇:燙傷藥膏

所以當暴露在深層燙傷時,是有機會讓指紋消失的。


過度使用強效的類固醇藥膏,會導致表皮皮膚變薄,生長細胞萎縮,進而指紋模糊不清甚至消失,不過幸好只要停藥之後,就會慢慢復原。


最後一種,幾乎不會見到的,就是天生沒指紋的,這就是基因學了,本次不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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