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總是有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來反對死刑,看起來很合理,其實多半都是歪理,站不住腳。
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看出來:
- 他們常常會冠冕堂皇的拿出很古早以前的「疑似」冤案來當例子,然而現今死刑多半都是罪證確鑿加上多次犯案才判刑確定,根本算不上冤案。重點來了,如果你們真的這樣對司法和鑑識沒有信心,哪有沒有那一個廢死團體曾經去協助警方和鑑識科辦案?你說你們無權介入,OK!!鑑識設備和器材在臺灣真的不夠進步,曾幾何時廢死團體有捐獻過任何一臺高階儀器嗎??DNA分析儀?HPLC?就我所知,應該是沒有,因為那些人可能連有機化學都不是很瞭解。
- 被害者及被害者家屬承受著我們所不能想像及忍受的痛苦與煎熬,廢死團體每天為了殺人犯和強暴犯奔走、喉舌,有沒有那個廢死團體去照顧受害者遺孤?固定捐款給他們?協助參與心理治療?為他們爭取法律應有賠償及重建創傷後的生活?有嗎!?
- 廢死團體總愛拿破窗效應來當藉口,說今天會有殺人犯都是整個社會的錯,當然,這與比例原則不符,社會也不是只有針對特定人士存在,假如真的社會不公,那應該成為殺人犯的人數要佔多數,而不是2300萬裡面只有61,這個比率是0.0000026,不對吧!正常邏輯來說,如果殺人犯是整個社會所造成,應該非殺人犯只佔0.0000026才對,怎麼奇怪我也受到不公平待遇,我就沒變成殺人犯?
- 好,你硬要說是整個社會大眾的責任也可以,但是既然是整個社會的錯,經濟改革廢死團體出力了嗎?教育改革出力了嗎?政府弊案出力了嗎?金融漏洞呢?如果都沒有,你有好意思說是整個社會的錯嗎?
- 對於民眾所懷疑的犯罪矯正過程,普遍民眾均不信任獄中的犯罪矯正過程及假釋資格認證,不知道哪個廢死團體曾經有在這個方面召集或是成立任何組織和團體,兼具各種醫療及法學和教育專業來替犯罪者進行更優質的矯正和評估?如果沒有,廢死團體有什麼資格說犯人出獄之後會悔改呢?
你可以看一下這張表:
http://zh.wikipedia.org/zh-tw/台灣死刑犯列表
裡面後面那一串,那一個是有冤屈的
要是那些是冤獄,台灣監牢裡的大概都可以放出來了
加護病房中教育後起醫療人員總有這一句話:沒有真正看著病患,再多的病歷都是假的。
換成是廢死這件事情,沒有面對過生死關頭,只有看著紙張在討論,永遠都是空談!這就是民眾厭惡「廢死團體」的根本原因。(因為,你們什麼都沒有做,只有出一張嘴)
最後,讓大家參考一張圖
還有另外一篇文章:
不正確的仁慈,是更深沈的殘忍~談死刑
順便告訴大家,國際趨勢,是需要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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