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幾年前, 早期活動的觀念就已經慢慢形成了, 只是發現可能沒有大力宣傳, 或是還有爭議, 似乎有許多人遇到扭傷, 還是採用舊式的固定休養法,
所以還是和大家分享一下這個觀念^^
腳踝扭傷, 雖然是一種不會致命的問題, 但是它的發生率相當地高, 單單美國的統計, 每天就有大約28000人腳踝扭傷。
從前, 我們遇到腳踝扭傷時, 會希望患者戴上護具, 甚至用上柺杖, 希望患者讓扭傷的部位充份休養, 讓組織修復能夠完整, 而且有時這種"保護"還可能長達一週甚至一個月以上。
在國外, 有所謂的RICE(Rest, ice, compression, elevation), 裡面的Rest, 就是指出要讓關節做rest(休息), 不要去動它。
現在的建議, 則是不要做固定休養, 而是直接開始活動, 如果可以, 可以至復健科就診由醫師指導早期活動的方式。 所以口訣上, 就由RICE, 換成了POLICE(protection, optimal loading, ice, compression, and elevation)。
原則上只要韌帶是grade 1, grade 2 的傷害, 就是扭傷後不用固定休息, 直接開始活動, 而grade 3(韌帶全斷)的, 則是固定休息大約10天左右就夠, 10天開始就直接進行復健的療程。而開始活動的順序, 則是建議由關節的活動, 轉動開始, 再慢慢加上重量的負荷(走路)。
(其實從這個層面來看, 早期的民俗療法, 扭到就去給"骨頭師" 喬, 似乎又變成才是正確的做法了...)
至於該不該使用消炎藥呢?其實還滿有爭議的。有學者是認為如果太早使用NSAID(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有可能會因此阻礙了韌帶的修復機轉, 所以是建議用沒有消炎作用的止痛藥就好, 因為初期的發炎反應, 其實是韌帶修復的機轉的一部份, 如果用藥物抑制住它, 反而對韌帶修復是不利的。如果要使用, 最好是等48小時後再用。不過, 這個理論尚有爭議, 所以就看醫師的臨床判斷了。
不過, 除了針對早期固定轉換成早期活動以外, 像是冰敷, 加壓, 抬腳, 在還沒有進一步的研究發表之前, 都還是建議要做的,
雖然也有專家們是認為根本不用去做這些(冰敷, 加壓, 抬腳), 就讓它自然的腫脹到自然的消腫就好~, 不過站在臨床醫師的立場, 如果一個腳踝扭傷腫起來的患者走進診間, 要我們和患者說:"就讓它繼續腫吧!", 在現階段似乎還是無法令人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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