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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院會今(25)日通過,104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藥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助產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考試、104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航海人員考試(舊案補考),定於104年1月31日(星期六)至2月1日(星期日)舉行,除航海人員考試(舊案補考)在臺北考區舉行外;其餘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等考試,分梯次在臺北、臺中、臺南及高雄4考區同時舉行。

  考試院說明,本項考試共設16類科,其中高等考試設牙醫師(一)(應牙醫師第一階段考試)、牙醫師(二)(應牙醫師第二階段考試)、藥師(一) (應藥師第一階段考試)、藥師(二)(應藥師第二階段考試)、藥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助產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一等航行員船副(舊案補考)、一等輪機員管輪(舊案補考)等14類科;普通考試設二等航行員船副(舊案補考)、二等輪機員管輪(舊案補考)等2類科。

  此次專技考試中,藥師考試採行分階段考試。自103年7月1日起實施,已修畢藥師第一階段考試應考學科之藥學系在學學生,即可報名參加藥師第一階段考試,並於103年7月1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止採分階段與一階段考試雙軌併行制度,107年7月1日起,全面採行單軌分階段考試。

  有關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與及格方式等,分別依照各項考試規則等相關法規辦理,相關規定將載明於應考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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